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
执行悬赏公告
(2021)京0108执23023号
为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下落及其财产,有效地执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,切实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和法律的权威,促进社会信用机制的建立,经申请执行人申请,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二百六十二条,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》第二十一条、第二十二条之规定,特发布执行悬赏执行公告如下:
执行案号:
(2021)京0108执23023号
执行依据:
(2020)京0108民初35792号民事调解书
被执行人:
李瑞瑜,男,1988年3月29日出生,汉族,嬴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,住河北省沧州市渤海新区中捷产业园区,公民身份号码:13293019880329****
被执行人:
嬴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,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东路35号院2号楼2层2-211。
法定代表人:李瑞瑜,总经理。
执行标的总额:
320万元及利息。
未执行标的额:
320万元及利息、迟延履行利息。
凡向本院提供有效线索的,查找到上述被执行人及其财产(不含本院已经掌握的财产线索)并执行到位的,给予被执行到位金额的10%予以奖励。
本院将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,严禁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。
举报人可采取电话、邮寄,或直接前往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进行举报。
邮寄地址:
北京市海淀区彰化路18号冠方大厦三层海淀法院执行局。
举报联系电话:
010-82956340、18611018100
联系人:方法官
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
二〇二二年二月十六日
供稿:海淀法院
编辑:姜欣雨 汪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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